2015年白水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一、资格认定
1、在校大学生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初步审核认定,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核认定。
2、高考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认定(审批表可从www.bsxzzzx.com网站下载)。
二、网上申请流程
(一)新生与在校生首贷申请流程
第一步,到县资助中心查看本年是否预申请成功(高考新生)。
第二步,学生在IE地址栏输入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注册,待网页打开后,仔细阅读并提交承诺书。
第三步,注册时涉及到学生的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若发现学生输入信息有虚假信息,资助中心将拒绝受理。
第四步,在系统中提交本年度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2份。
(二)续贷学生申请流程
第一步: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第二步:在系统中提交本年度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2份。
提示:学生本人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
三、贷款提交资料
(一)新生提交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
5、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
6、诚信推荐人承诺书
(二)在校生首次贷款应提交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外省就读学生资审单位为村委会)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或《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www.bsxzzzx.com网上下载)
3、学生证复印件(A4纸)
4、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
5、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
6、诚信推荐人承诺书
(三)在校生续贷应提交资料(含专升本):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或《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诚信推荐人承诺书
(四)研究生贷款在高校办理。
注意事项:续贷学生办理时携带身份证以备核查。
四、签订合同
«首贷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中签字并按手印。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续贷时,由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包括按手印),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到场一方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签订合同时间:请关注白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订阅号或白水县资助中心网站公告;签订合同时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黑色签字笔,右手食指按印。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保留1份《借款合同》】
注意事项:《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合同》经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审批后生效。一经审批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在此期间,不良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申请车贷、房贷造成负面影响。
五、录入回执
学生在签订完合同后,持一份《借款合同》及受理证明前往高校录入回执。回执录入截止时间统一为10月10日。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白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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