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一)
一、国家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恢复全国统一高考40多年来,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及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高考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基本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才选拔道路。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也存在着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有简单“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现象。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考试招生制度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明确要求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二、我省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都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答:2014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了系统部署。我省迅速贯彻落实,按照分步实施、高职先行的原则,于2015年印发了《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随后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文件,强化基础条件保障、师资配备开展省、市、县、校四级培训,完善了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实施细则,规范了高考加分政策,合并了本科二、三批次等,为有力推动高考综合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以赵一德省长为组长的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2021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向教育部报送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自评情况的报告》,申请我省 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
省教育厅先后派出三批次、数十名专家团队赴10余个先行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开展调研,吸纳借鉴先行省份经验,深入我省各市、县(区)教育局、高中学校开展实地调研,召开60余次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50余次易稿,最终形成了我省《实施方案》。
2021年12月,教育部对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开展了调研指导,对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022年,我省《实施方案》先后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报教育部备案后,于6月22日由省政府印发执行。《实施方案》的印发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
三、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答:根据教育部高考综合改革总体工作安排,明确我省作为第五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8省份之一,2022年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 年整体实施,即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启动,2025 年起,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和区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省高考综合改革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把立德树人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二是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建立健全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考试招生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改革工作平稳开展。
三是坚持科学选才。完善多元评价考试制度,增加学生选择权,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四是坚持统筹推进。注重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协同推进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等综合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六、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2022年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七、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二是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高中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定我省采用“3+1+2”模式,即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1门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成绩、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成绩构成。高校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四是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八、高考综合改革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考试招生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答:我省按照国务院《实施意见》总体要求,确立了普通高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为主要形式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考试招生制度。
普通高校招生以本科层次招生为主,主要为普通本科高校选拔学生,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高职(专科)层次招生为主,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主要为高职(专科)院校选拔学生。
此外,我省现阶段还设有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职教单招”),面向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单独招生。
九、高考综合改革后,实施“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答:“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模式下,学生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十、什么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普通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高校录取参加统一高考考生的重要依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考生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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