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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学习空间”主题应用案例的通知
白水县教育局文件
白教发〔2020〕80号 签发人:冯琦
白水县教育局
关于征集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学习空间”
主题应用案例的通知
各镇中心校、初中,局属单位:
按照渭南市电化教育馆《关于征集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学习空间”主题应用案例的通知》(渭市电教发〔2020〕4 号)统一安排,白水县教育局将面向全县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征集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学习空间”主题应用案例,并择优上报渭南市电化教育馆、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和中央电化教育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汇聚一批基于空间开展教育教学常态化应用的主题应用案例,为教师探索实践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提供示范引领,推动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
二、征集要求
1、内容要求
案例以讲述故事的形式为主,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传播正能量,从不同视角、不同侧面,全方位展现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典型事迹和特色做法,包括以下主题:
(1)教师利用空间或与其他直播平台等相结合开展在线学科教学的应用。
(2)教师利用空间在班会课、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劳动教育等主题教育中的应用。
(3)教师利用空间组建研修共用体,开展研修活动的应用。
(4)学生利用空间进行自主、协作、探究等学习的应用。
(5)利用空间数据评价教师教学过程,课程建设与应用水平等;记录学生学习过程,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应用。
2、格式要求
案例须以文本或微视频的方式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文本为 Word 文档格式,文字部分不少于 1500 字,主标题字体居中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字体标题为黑体三号字,其他字体为仿宋三号字。文本内容应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价值导向正确,内容真实感人,具有示范推广价值。
(2)微视频统一为 MP4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720P。视频画面清晰稳定,内容真实、画面完整,构思新颖,可配背景音乐,如有旁白请添加字幕。(特别说明:微视频请在现有条件下进行拍摄制作,遵守当地防疫工作的要求,不要因为需要拍摄视频而专门外出或聚集拍摄。)
三、征集流程
1.请各学校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所有案例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各校报送的案例数量为2个。
2.县局将对各学校报送的“主题应用案例”进行评选,优秀案例全县展示推广,并择优报送渭南市电化教育馆。中央电化教育馆将对获得入选的案例进行结集出版,同时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展示,进行宣传推广。
3.请各学校于 2020年5月11日之前将“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学习空间’主题应用案例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扫描版、案例材料电子版等以“学校名+作者名+案例名称”打包,发至邮箱djbhuodong@163.com。
联系人:方小虎 电 话:0913-6188386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学习空间”主题应用案例汇总表下载
白水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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